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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ve for 2009年7月6日

 
          上个学段,有位同学在修读选修科时,因选“错”科目而深感烦恼。
          苦恼主因不外是:一、年纪太大,理解力差,二、科目内容过于深奥、难懂,枯燥乏味,三、工作太忙(还在职),没有时间对自己所选修的科目深入研究,四、遇“难”时,找不到同学“拔刀相助”。(说实在的,许多年轻的学员多不愿给予年长学员一定的协助)总之,修读那10个学分的科目,简直要了他的老命,也让他读得怨声载道!然而,既然已上了“刀山”,奈何?于是,他铤而走险,向其中一位中年学员“借阅”对方作业,希望可以从中获得“启示”,尽“心”把三份作业全部给完成,呈交。
          正当第一、二份作业平安“过关”并获得了理想分数之际,校方忽然给他发了一封电邮,说他涉嫌“抄袭”并限他在一星期之内,给予合理解释为什么他不该被处分!
           甭说,他那“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”的解释,更本就未能获得校方的接受。最终,落得了“扣”分但却允许他参与考试的下场。(说来,校方已算很宽容。)
           我在想:为了应付导师的“高水平”要求,学员们平常在做作业时,或上网寻找“额外”资讯,或快速“阅读”多本书籍,以便勤奋“收集”可参考资料,那绝对无可厚非。但是,若为了争取高分数,学员“过份模仿”他人作品,加上不懂得如何引用规范,又没添加注释注明引自何处,结果落得“抄袭”罪名!有“罪”难辨!
          最近更有报道说: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《“会稽镜”文字文体研究》,涉嫌抄袭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《两汉镜铭文字研究》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之后,6月21日,现年29岁毕业于清华大学的周森峰湖北宜城市新任市长,亦被网民曝出了他(周森峰)的论文原系“抄袭”猛料!而他的妻子(霍焰)更在自己的简历中,称说曾在《东北师大学报》(社科版)2005年第4期上发表过硕士毕业论文《我国团体诉讼之引进》。然而,经过检核,发现该刊物根本就没有刊发过这样一篇论文!所以,网民更认定霍焰存有严重欺诈行为,不可原谅! 
          谈到学位论文抄袭事件,相信这已不是第一起!往后肯定还会有人“有样学样”,照抄不误!
           我为了进一步了解抄袭的真正意义,于是到《维基百科》走了一趟。据解释:抄袭,亦称作学术剽窃,而剽窃学术研究成果,固然要被视为违反学术诚信,因为对于原著未经或基本未经修改的抄录,是一种侵犯著作权的“完全不能被接受”行为!当然,有些时候,这种“行为”是否构成“抄袭”,那确也很难以界定!打个比方:模仿一个故事的情节是否算是抄袭?相信这样的问题,肯定存有争议性。有些人认为:故事情节纯属思想范围,因此“抄袭思想”理应不该被视为“犯罪“行为,理由很简单“法律只保护思想的表现方式而非思想本身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尽管如此,各所大学对于保持学术诚信的要求各有不同。严格来说,禁止学员违反“学术诚信”绝对是应该的。而对那些犯有“违反行为”的学员发出警告,甚至开除学籍,我亦举足赞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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